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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城区第一小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邓州市城区第一小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相关资料图)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起始年级(一年级)继续实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办法组织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卫生路以东、原大口巷以北、雷锋路以南、河街以西之间区域

财富世家社区

湍韵花园小区

锦荣华庭小区

四、招生条件

城区适龄小学学生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一)以住房手续入学人员子女

1.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公租房出租合同。

(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缴纳一年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凭据。

3.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2023年6月30日前备案签发的连续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4.缴纳电费和水费的票据证明。

五、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21日—24日)。

1.所有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附后)。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件材料,所登记的信息和上传入学证件材料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2.8月21日—24日,家长携带入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并留下联系方式。如果家长不便网上报名,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学校有专门人员负责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资格审查(8月25日--28日)。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校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校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学校根据约定时间或电话通知,在入户调查时未予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的学生,视为不符合入学条件。

(三)公示通知(8月29日--31日)。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录取学生名单,敬请各位家长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所发布的招生信息。同时,也可到校查看录取结果。

邓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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