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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人民法院诉前调 速度快 效果好

原标题:勐腊县人民法院诉前调 速度快 效果好


(相关资料图)

“你这个案子不复杂,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既节省时间,还能减少诉讼费。”

“我来法院起诉就是想快点解决问题,什么是诉前调解,我也不太懂。”

“诉前调解是通过法院选聘的专职调解员,先帮你们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就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书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不成的,我们再转入立案进行审理。”

在勐腊县人民法院,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重复。诉前调解团队的调解员们用亲和的语言引导当事人依法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多快好省”地化解矛盾纠纷。

4起纠纷一日调

一起离婚纠纷、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于这4起案件的原、被告都居住在同一乡(镇),为方便群众,勐腊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主动前往当事人所在地,集中开展调解,一天之内将4起民事纠纷全部调解成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关口,但不是最优和成本最低的方式。诉前调解作为一种高效的解纷机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时间和成本。勐腊县下辖乡(镇)大部分距离城区较远,且交通不便,当事人乘车至城区单程需4个小时以上,诉讼极为不便。对此,勐腊县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原则,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纠纷,让“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由承办人带案下乡、上门调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两年来,该院累计开展诉前调解3017件,调解成功1104件。

今年上半年,该院为进一步强化诉前解纷力量,挑选一批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专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截至6月底,导入诉前调解案件657件,调解成功267件(含撤诉案件),成功率40.6%,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6.8天。

警、法联手合力调

王某、李某起诉秦某与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村委会、派出所等各方进行4次调解均未能有效化解。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多年前就产生纠纷,因橡胶树被砍伐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便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法理上分析权衡利弊,从情理上修复破损关系,引导双方互让互谅,矛盾出现缓和。之后,调解员专门邀请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参与案件的再次调解,通过多方努力,实质性化解积怨。

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是应对司法资源不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面对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勐腊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发展。先后同20余个基层单位、组织、行业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化解交通事故、物业、金融、劳动争议等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邀请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10个基层治理单位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化解并录入纠纷543件;吸纳1个特邀调解组织和5名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向11个行业调解组织委派调解案件125件;挂牌成立“驻企业家协会工作室”,选任10名调解员参与涉企案件调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工作,开设“法院调解小课堂”,为更多调解组织提供业务指导。今年上半年,通过发挥各方力量,全院新收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79件,降幅16.17%,为近10年来首次同比下降。

跨国婚姻在线调

岩某与老挝籍女子楠某于2010年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国内。2013年7月,楠某孤身回到老挝后便再未返回。之后几年间,岩某多次前往老挝寻找并劝解楠某回国生活,楠某均不同意,岩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楠某不在中国境内且无有效的联系方式,诉前调解员遂教岩某使用多元调解平台,指导其在前往老挝寻找到楠某后,现场以视频连线方式在线调解离婚。今年5月,通过在线调解,这起纠葛近10年的跨国婚姻纠纷顺利了结。

勐腊地处中老边境,边民贸易往来、通婚等较为普遍,由此产生了部分涉外纠纷。涉外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两大难题,一是传统的涉外送达方式极为繁琐,需将相关法律文书翻译后逐级上报,诉讼成本较高;二是存在语言不通、联系当事人困难、往返诉讼耗时、审理时间长、后期履行难等问题。而在线诉前调解,打破了空间限制,提起诉讼、意见征询、案件委派、调解达成、司法确认、文书送达等全流程均可在线上完成,当事人“指尖一点”,身在异国他乡也能实现纠纷快速化解。

借助“多元解纷”微信小程序,该院“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两年来,累计开展在线诉前调解976件,成功696件,其中涉外案件11件,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融情入法暖心调

李某拖欠包某挖掘机租赁及维修费用6.5万元已两年,包某诉至法院,并向调解员表示,自己为了催要欠款,多次从外地赶至勐腊,花销很大,但李某一直找借口拖延,其不愿再进行诉前调解。凭借长期的调解经验,调解员判断该案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遂告知包某由自己联系李某,先听一听李某的表述再做决定。拨通电话后,李某认可了欠款金额且较为配合,承诺第二天就把欠款全额支付,包某也表示愿意再相信李某一次。最终在约定的时间内,包某如数收到欠款。

“当事人来法院,不只是希望得到法律上的帮助,更希望能快速有效地化解问题。一个案子折腾一两年,花费好几万元,就算公正判决了,当事人也会有意见。开展诉前调解,要懂得换位思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减少他们的麻烦。这个案子就是从原告的角度多想了一点,多打了一次电话,最终促成了调解,避免了立案开庭,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调解员说。

诉前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诉源治理具有明显的优势和活力。但调解只是一种方法和手段,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公正、促进和谐才是法院工作的目标和追求。勐腊县人民法院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坚持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的原则,强化能动司法,抓实公正与效率,努力在办案环节都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工作做到极致,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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